如果您的孩子被醫療機構診斷為手足口病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和國家衛生部《手足口病預防控制指南(2009版)》需要采取一些防控措施,這些措施可能會給您的生活和孩子的學習帶來不便,希望您能積極支持和主動配合我們開展以下防治工作。
一、配合衛生部門,積極接受治療,和對患兒進行的流行病學調查及標本采集工作。
二、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,密切關注患兒的病情變化,如發現神經系統、呼吸系統、循環系統等相關癥狀時,應立即送醫院就診,同時,要盡量避免與其他兒童接觸。
三、如果患兒的病情需要進行住院治療時,應在指定區域內接受治療,防止與其他患兒發生交叉感染。
四、如果患兒在幼兒園或學校上學,請您暫時讓您的孩子在家接受治療和休息,并及時主動地告知園方患兒的健康情況和醫院的診斷結果,以便園方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,減少疾病在校園內的傳播。
五、所有在校手足口病患兒均應配合學校采取的停課措施,在隔離期滿(自發病之日起不得少于14天)后,再回到幼兒園或學校上學,以避免孩子們之間交叉感染。
六、要對患兒在家里的衣物、玩具等個人用品進行晾曬或消毒,和對患兒糞便及時進行消毒處理。